1.
直流高压发生器放电试验
直流高电压发生器(试验器)必须经受5次全电压带模拟电容负载时的放电试验,试验后不得有任何元件损坏。全电压系指设备铭牌标定的额定输出电压值。
2.接地
直流高压发生器控制箱及高压变压器金属外壳均应有接地端子。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端子及接地线的安排,必须满足设备安全与人身安全的要求。有关接地的要求,制造厂应在技术说明书中明确说明。
3.电压降
对于额定输出电压200kV及以下的直流高压发生器的倍压部份,在额定输出电流时的电压降与额定输出电压之比,在无负反馈调节的条件下一般应小于5%。
4.直流高压的脉动与稳定性
4.1直流高压脉动因数应不大于3%。
4.2交流电源电压波动±10%时,直流高压随机波动的峰峰值应不大于额定输出电压值的1%。
4.3开机5min内直流高压输出值的漂移值与额定输出电压值之比应不大于1%。
5.直流高压极性
直流高压应为负极性。如用户要求为正极性时,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处理。
6.直流高压发生器直流高压限流电阻
6.1限流电阻值应保证在额定电流输出时,试品上的直流电压值不小于产品额定电压值。
6.2限流电阻值应保证产品不损坏。
6.3试品对地放电时限流电阻不应损坏。
7.电磁兼容性
为防止直流高压发生器受电网及环境的干扰,发生器电源输入电路中应装设滤波电路、逆变器应有屏蔽。
8.振动
产品应能耐受频率为5、10、20、30HZ,加速度为9.8±2.5m/s2的振动,在每个频率点各持续30min(参考GB6587.6—86《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》)。
9.直流高压发生器外观要求
9.1外壳喷漆电镀无脱落;
9.2有机玻璃外壳无裂纹,无放电烧伤;
9.3绝缘纸筒密实,外表绝缘漆光滑;
9.4各调节旋钮、插塞孔、仪表、插接件、接地端子等处均有明显的标志;
9.5印刷电路板及铭牌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;
9.6印刷电路板固定良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