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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流高压发生器技术要求分析(二)
更新时间:2016-06-20      阅读:1363
   1.直流高压发生器放电试验
  直流高电压发生器(试验器)必须经受5次全电压带模拟电容负载时的放电试验,试验后不得有任何元件损坏。全电压系指设备铭牌标定的额定输出电压值。
  2.接地
  直流高压发生器控制箱及高压变压器金属外壳均应有接地端子。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端子及接地线的安排,必须满足设备安全与人身安全的要求。有关接地的要求,制造厂应在技术说明书中明确说明。
  3.电压降
  对于额定输出电压200kV及以下的直流高压发生器的倍压部份,在额定输出电流时的电压降与额定输出电压之比,在无负反馈调节的条件下一般应小于5%。
  4.直流高压的脉动与稳定性
  4.1直流高压脉动因数应不大于3%。
  4.2交流电源电压波动±10%时,直流高压随机波动的峰峰值应不大于额定输出电压值的1%。
  4.3开机5min内直流高压输出值的漂移值与额定输出电压值之比应不大于1%。
  5.直流高压极性
  直流高压应为负极性。如用户要求为正极性时,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处理。
  6.直流高压发生器直流高压限流电阻
  6.1限流电阻值应保证在额定电流输出时,试品上的直流电压值不小于产品额定电压值。
  6.2限流电阻值应保证产品不损坏。
  6.3试品对地放电时限流电阻不应损坏。
  7.电磁兼容性
  为防止直流高压发生器受电网及环境的干扰,发生器电源输入电路中应装设滤波电路、逆变器应有屏蔽。
  8.振动
  产品应能耐受频率为5、10、20、30HZ,加速度为9.8±2.5m/s2的振动,在每个频率点各持续30min(参考GB6587.6—86《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》)。
  9.直流高压发生器外观要求
  9.1外壳喷漆电镀无脱落;
  9.2有机玻璃外壳无裂纹,无放电烧伤;
  9.3绝缘纸筒密实,外表绝缘漆光滑;
  9.4各调节旋钮、插塞孔、仪表、插接件、接地端子等处均有明显的标志;
  9.5印刷电路板及铭牌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;
  9.6印刷电路板固定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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